各位教職工:
根據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人事局《關于退休干部、工人享受特殊貢獻待遇的審批原則的通知》(市勞險字[1980]第30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請符合申報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本年度即將退休的教職工,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一、申報人員范圍:本年度7至12月即將退休在編在職教職工
二、申報截止時間:2015年5月12日
三、申報相關材料:
(一)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本人)。
(二)若提高退休費比例的高級專家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但證書是頒發給項目或集體部門的,須由獎勵頒發部門出具相關證明,證明本人是該獲獎項目的第幾負責人、承擔的工作量。
(三)工作滿30年且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退休人員,需報送在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滿30年的簡歷材料,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學習經歷、教學、科研成果。
特別說明:
1.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過期申報的人員不再受理,請需申報的教職工務必按規定時間上報材料。
2.已經享受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待遇的和已經申報過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待遇的,不再申報。
聯系人:鄭霽桐
聯系電話:68984575
辦公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
人事處
2015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