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決定自即日起開展崗位聘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議,擇優確定各系列各層級的擬聘任人選。學校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對申請人的任職資格、科研成果等進行復核;各教學單位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小組,由領導班子成員、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師代表等 9人以上組成,負責對申請人的任職資格、科研成果等進行審核;教輔單位和機關各部門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小組,由領導班子成員、教職工代表等3—7人組成,負責對申請人的任職資格、科研成果等進行審核。
二、聘任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各系列、各層級崗位的人員均需填寫相應的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2.資格審核。各單位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小組須對申請人的任職資格進行嚴格審核,申請人任現職以來的教學、科研成果須經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審核認定;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2004版核心期刊目錄》為準。
學校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審核通過的人員基本條件、任職資格等進行復核。
3. 學校崗位設置與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終審。根據各單位的審核意見和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委員會辦公室的復核情況,對申請人員進行綜合評議,擇優確定各系列各層級的擬聘任人選。
4.公示和申訴。學校對擬聘任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在聘任工作期間,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受理聘任工作中的各種申訴。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人事部門、教代會、工會代表等方面的人員組成,主任委員由工會主席擔任。
5.黨委常委會暨校長辦公會審定聘任人員名單。
6. 上報聘任結果。學校將聘任結果上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人事局備案。
三、其它
1. “雙肩挑”人員既要填寫管理崗位申請表,又要填寫教師系列申請表。在職能部門任職的“雙肩挑”人員,申請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應按學科專業歸口管理的原則,從學科專業所在院(系、部)申請;申請管理崗位,按所在部門申請。各教學單位黨總支書記從所在院(系、部)申請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和管理系列崗位。
2. 各教學單位的院長(主任)、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屬于主崗在教師崗位反挑管理崗位工作,不占管理崗位結構比例,只填寫教師系列申請表;主管行政工作的副院長,屬于管理崗人員,只填寫管理崗位申請表。
3.自
4.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專著或編著(主編)、收錄或轉載證明、科研項目或教改項目等必須是實物,出版證明、錄用證明、清樣等在本次聘任工作中一律無效。
5.申請人任現職年限計算到
6.已完成院系調整的單位,按調整后的單位進行申請;未調整的單位按原來的單位進行申請。
7.為便于進行崗位管理與聘期考核,本次進行崗位聘任時,聘期與2006年6月校內崗位聘任的聘期保持一致,即截止到
8.由于本次聘任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務必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時間開展工作,在實際操作中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崗位設置與聘任委員會辦公室聯系(聯系人:楊巧明、史玉堂;聯系電話:81353325、81353220)。
以上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學崗位設置方案
2.北京工商大學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與聘任實施細則
3.北京工商大學管理崗位設置與聘任實施細則
4.北京工商大學工勤技能崗位設置與聘任實施細則
5.北京工商大學崗位聘任工作時間安排
6.北京工商大學各系列崗位聘任申請表
7.崗位聘任人員情況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