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市教委實驗室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切實落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地區高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我校各類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治理范圍
此次治理對象為學校所有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包括科研實驗室、教學實驗室及相關儲存場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指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和符合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所有化學品。
二、 組織實施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在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與環保管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實驗室管理辦公室)牽頭組織,各學院對所轄實驗室的專項治理工作負主體責任,相關職能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保障專項治理工作順利實施。
三、 治理內容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以及《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范第2部分:普通高等學校》等技術標準以及《北京市科研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試行)》,重點治理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市教委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年來實驗室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治理,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加強危險化學品采購、儲存、使用、廢棄處置等環節安全管理,堅決防范化解實驗室安全風險,全力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各學院應加強重視,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制定本學院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治理重點,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工作落實,保證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消除隱患。要以此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全面摸清涉危實驗室底數、基本情況和管理現狀,建立涉危實驗室基礎臺賬,排查治理實驗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務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基礎,提高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工作實效。在自查摸排和整改工作中,要嚴格對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檢查,對于隱患問題嚴重且短時間內無法整改的,要建立隱患治理臺賬,明確隱患事項、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五、 工作安排
(一) 部署摸排階段
各學院結合實際制定院級實施方案,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對所轄實驗室開展全面摸底,摸清涉危實驗室底數、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和使用量、涉及國家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其它涉及“小試”“中試”的實驗裝置等信息,完善涉危實驗室基礎信息臺賬。
(二) 自查自改階段
各學院應對照《涉危實驗室(儲存場所)安全檢查驗收項目表》(附件1)及現行危險化學品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治理內容開展隱患自查,逐項對所轄涉危實驗室、儲存間、氣瓶間進行自我“把脈”,并形成《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報告》(附件2)和《涉危實驗室(儲存場所)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匯總表》(附件3),于4月10日前發送至國有資產管理處聯系人郵箱。
對于實驗室內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或者不落實、危險化學品超量儲存、隨意儲存、使用不規范和設備設施配備不齊等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隱患,要在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對于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死看死守,確保實驗室安全。
(三) 全面整改階段
在各學院自查自改基礎上,學校組織對涉危實驗室及相關儲存場所開展安全檢查,結合檢查情況和學院的自查自改工作報告,建立校級問題清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措施、資金和時限,在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對于施工難度大、整改周期長或者無法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問題,落實好風險管控措施。
(四) 查缺補漏階段
在市教委專家組入校驗收之前,學校組織專家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自我“預驗收”,對標查找漏洞和短板,進一步完善專項治理工作。
(五) 教委驗收階段
市教委將于6-8月期間,組織專家組對高校實驗室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逐項核對實驗室問題整改情況和安全條件是否滿足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對不符合工作要求、不具備實驗條件和安全隱患問題突出的實驗室,將責令實驗室立即停止使用;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且不按要求落實問題整改的實驗室,將上報市級主管部門后予以曝光,并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國有資產管理處 趙宏亮 高敏
電 話:68984752/81353297
郵 箱:100048@btbu.edu.cn
國有資產管理處(實驗室管理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