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
為做好暑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對暑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做出如下提示:
1.暑假期間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對實驗室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
2.假期不使用的實驗室,要在安全檢查后關好水、電、氣和門窗,并加貼封條,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汛等安全措施。原則上本科教學實驗室在放假期間不得使用。
3.假期開展實驗活動的人員應遵守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相關的操作規程。各學院應加強對所屬實驗室的巡查工作,對重點部位要重點防范,對使用危險化學品、高溫設備、壓力容器的實驗室應重點檢查。
4.要嚴格落實學校管制類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全部在學校易制爆庫房集中儲存,實驗室內禁止存儲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由各實驗室專人、專柜、上鎖保管,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臺賬。
5.實驗室危險廢物要按規定放置于危險廢物暫存區,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6.假期期間,有學生做實驗的實驗室,其指導老師必須知曉,并作出指導和安全提示,必要時現場指導。使用烘箱、電阻爐等加熱設備時須有人值守(或10-15分鐘檢查一次),或有實時監控設施。
7.嚴禁在實驗室區域吸煙、烹飪、用餐(開展相關實驗的除外),不得讓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留宿和進行娛樂等。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