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16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遴選通知》(留金發(fā)[2016]3112號)要求,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課題選擇及人員推薦
請各單位根據《2016年度國外教育調研重點選題》組織個人申請,申請人員結合自身研究優(yōu)勢,提出擬承擔選題。名額為1-2人。
二、選派類別和留學期限
選派類別為國家公派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規(guī)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被推薦人選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
(二)具有較高的調查研究能力和相應的外語水平。
(三)熟悉教育政策的專家學者,所擬寫的政策咨詢報告被教育部采用或具有在教育部借調、實習或掛職經歷者優(yōu)先推薦。
(四)被推薦人員應為單位正式人員。
五、遴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二)單位審核推薦。
(三)學校審核推薦。
(四)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后確定錄取。
六、派出要求
被錄取人員須按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要求完成調研任務,及時通過駐外使領館向教育部國際司提交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被相關司局采用情況,是考核重要指標,駐外使領館將根據在國外調研期間的表現(xiàn)出具國外調研工作鑒定。
七、提交材料
請各單位于6月28日前將《2016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申請匯總表》紙質版提交學校人事處,電子版發(fā)至郵箱rsc@pub.btbu.edu.cn。
聯(lián)系人:王鑫鑫
電話:68984575
附件:
人事處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