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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承辦“2022年首都法學家沙龍——數字時代全球治理背景下首都法治人才建設研討會”

11月25日,由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法學會與北京工商大學聯合舉辦的“2022年首都法學家沙龍——數字時代全球治理背景下首都法治人才建設研討會”通過線上會議形式召開。北京市人才工作局綜合協調處副處長李福升,北京市法學會一級巡視員賈沫微,學校黨委常委、副校長劉敏華出席會議。來自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法學會、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北京工商大學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40余人參加會議。研討會由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陳敦主持。

賈沫微在致辭中表示,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它已經逐步成為我國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解決就業的重要力量。數字技術在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同時,也給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帶來了許多新的風險挑戰。他指出,在這樣的背景下,數字法治人才將成為未來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希望本次研討會以問題為導向、以需求為導向,圍繞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和“兩區”建設,著力破解首都法治人才建設的制約因素,為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優首都數字經濟,為首都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劉敏華對與會領導和專家表示歡迎和感謝。他指出,本次研討會是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體現。黨的二十大報告新增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等三個獨立的篇章,研討會以數字時代全球治理為背景,以“國際和全球”“網絡和數字”“法治和人才”為關鍵詞,探討首都法治人才建設問題,有助于進一步凝聚法學界和法律工作者對于法治國家建設的共識,有助于深入學習領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發展格局的重大意義,有助于深入學習領會人才強國和法治中國之間的緊密聯系。研討會還有助于進一步推動國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促進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有力推動北京工商大學的改革和發展,推進法學院建設與發展。希望與會專家能夠以各自的專業之矛,釋放思想之電,激發智慧之光,暢所欲言、建言獻策,為數字時代全球治理背景下首都法治人才建設謀劃出清晰的路徑,提出有力的舉措。

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張凌寒教授以《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學教育何去何從》為主題進行發言,介紹了人工智能法學教育的世界趨勢以及人工智能對法學教育帶來的挑戰,對法學教育的轉型發展提出建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建順教授指出在數字時代法治人才建設面臨語言能力、法律知識和法律運用等方面的挑戰,提出在數字治理背景下法治人才建設應當秉承過程論視角和利益均衡原則,要培養有高度責任感、使命感和有溫度的法治人才。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張步峰教授提出,數字時代法治人才應是具備跨學科視野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建議采取整合各類平臺、開展學科交叉融合以及法律職業培訓等措施培養契合首都發展需要的法治人才。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吉豫副教授介紹了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在培養數字法治人才方面開展的實踐和探索。建議北京高校之間加強合作交流,匯集優質師資,共享優質課程,服務人才培養。北京大學法律人工智能實驗室/研究中心劉露研究員介紹了北京大學法律人工智能實驗室/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及目標,數字法治人才培養聚焦于培養模式、課程設置和能力構成等方面,側重人工智能法律研究和數字司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日本法政大學講師楊帆博士提出構建首都法治人才自助化輔助平臺,形成一套行政認證、第三方供給技術和服務、法治人才和相關教育主體與用人單位參與自助數據構建的制度體系,促進首都法治人才培養。北京工商大學特聘教授、北京工商大學全球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研究院院長、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佟麗華作了題為《以數字法治引領北京首善之區未來建設》的發言,針對數字法治相關的五個基礎問題,結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數字中國”戰略,建議北京作為全國的首善之區,全面加強數字法治研究工作,以數字法治引領北京的首善之區建設,為發展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提供經驗。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呂來明教授介紹了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關于數字法治人才的實踐基地建設及課程改革,歸納了數字法治人才的特色,對構建數字法治人才體系提出建議。北京市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會長、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謝安平教授指出數字時代法治人才的培養要走精英化、專業化、高端化的路徑,培養復合型人才。

劉敏華在總結講話中談到,各位專家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角度對數字法治人才的培養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探討,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目前數字法治人才培養相對于數字治理呈現出滯后的一面,但數字法學課程的改革、數字法治實驗室的建設、數字平臺企業權力約束以及用戶權利等觀點的提出體現了數字法治研究超前的另一面。希望各位專家能用超前性解決滯后性,推動數字法治研究的發展,將數字法治人才培養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