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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震區生活必需品供給

  《人民日報》(海外版)刊載我校經濟學院教師周清杰博士論“如何保障震區生活必需品供給”一文,原文如下:

   ●保生活用品供給是關鍵環節
  ●市場癱瘓政府需要及時補位
  ●其他市場主體應該積極介入
  ●重建災區生活用品市場體系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日益完善,政府部門在日常消費品市場的角色已越來越小。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這類市場不需要政府調控。近幾天來,發生在我國四川省汶川地區的地震災害讓世人看到,在重大自然災害面前,有效保障災區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給,讓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藥用,有衣穿,有地方住,這是打贏抗震這場惡仗的一個關鍵環節。


  我們看到,震災讓生活必需品的內涵發生了一些變化。除了米面、肉蛋、蔬菜、食用油、礦泉水等維持生命體正常運轉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外,藥品、蠟燭、手電筒、電池、帳篷、衣服、棉被等物品亦成為災民的生活必需品。以上這些物品都是維持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的必備物資,如果這些物品不能及時、有效地進入受災群眾的手中,后果將不堪設想。因此,如何采用各種可行的手段來確保這些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給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嚴峻挑戰。


  從已經掌握的情況看,四川的地震災害已經摧毀了生活必需品市場的運行條件,使市場機制無法運轉。一方面,災區的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均遭受毀滅性打擊,市場上的商品庫存損壞殆盡,本地市場的供給力量基本消失。另一方面,普通百姓在地震中也失去了維持生活的基本財富和收入,不具備真正的購買力。這種狀況不是經濟理論中所講的"市場失靈",而是"市場癱瘓",市場機制已無法保障受災群眾對生活必需品的消費需求。由于生活必需品對維持生命體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價值,所以,在此情形下,政府補位將是確保災區社會穩定,盡量減少人員損失的必然選擇。


  根據以往經驗,從地震災害伊始一直到經濟生活基本恢復,政府主管部門保障受災群眾生活必需品需求的最有效手段就是配給制。這種在計劃經濟時期最常見的產品分配機制在今天并沒有完全消失,它在地震災害中的作用是市場機制無法替代的。政府主管部門以公共資金為后盾,從其他地區集中采購災區所需的生活必需品,然后,以人為基準單位進行實物分發,將成為災區人民的生命補給線。這種以人為分配標準的配給制雖無法完全滿足受災群眾的生活所需,但畢竟解了他們的燃眉之急,是戰勝巨災的一個基本條件。


  對于發生在四川的這種大規模的嚴重震災,我們是無法完全依靠政府主導的配給制來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的,還需要其他市場主體積極介入,幫助受災群眾共渡難關。例如,其他地區的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應勇于承擔社會責任,通過捐贈、平價銷售、優先供應等形式支援災區人民,最大可能地填補災區的供需缺口。來自全國乃至全球各地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的實物捐贈也可以有效緩解災區的生活必需品消費壓力。


  從較長的時期看,無論是政府運用公共資金所實施的配給制,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和個人所提供的實物捐贈,實際上都只是解決重災區生活必需品供給的權宜之計,無法滿足廣大受災群眾的持續需求。只有加快恢復災區的經濟生活,重建生活必需品市場體系,用現實的經濟利益來刺激市場供給,才是保障這些地區生活必需品供給的基本途徑。市場得以運行的另一個條件必然是受災群眾已經具備了生活必需品的購買能力。來自各級政府的補貼和各種渠道的現金捐贈可能是受災群眾形成現實購買力的第一選擇,但是,這一機制是無法長期持續的。如何讓受災群眾形成可持續的現金流收入,使其有錢可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難題。或許根據群眾救災表現直接發工資的特殊方式,也是政府進行經濟救災的一個有效手段。


  在重大的自然災害面前,保障災區的生活必需品供給是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我黨以人為本政策的具體體現。當然,除了以上措施外,災區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給還需要航空、鐵路、公路等運輸部門的積極配合。我們必須看到,這次災情也向全國其他地區的經濟主管部門發出警示,必須制定一套科學、可行的生活必需品應急預案,以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